昆山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
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 年)》和全国、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的精神,总结我市教育信息化应用创新成果,推广教育信息化应用先进经验,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整体水平,决定组织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学校)近年来在推进信息技术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方面的创新工作内容。
二、评选条件
1.创新性。参评案例具有鲜明的改革创新特点,体现教育信息化应用的总体趋势,采取的措施和形成的经验有鲜明特点和独创性。
2.绩效性。参评案例必须实施一段时间(原则上一年以上),投入与效果成正比效应,对学校发展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深受广大师生的欢迎,得到同行的认同。
3.推广性。参评案例是在教育信息化应用实践中创造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探索、新机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具有示范、推广意义和作用。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推荐。各校要把创新案例推荐、评选工作作为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的重要任务,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精心组织,保证推荐案例的质量。
2.选树典型,注重推广。各校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发现、总结、树立一批有影响力、有说服力的教育信息化应用先进典型,把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3. 规范材料,按时报送。各校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昆山市教育信息化应用创新案例申报表》(见附件),于
附件:昆山市教育信息化应用创新案例申报表
昆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昆山市教育信息化应用创新案例申报表
申报单位:
案例名称 | ||||
实施时间 | 合作单位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案例综述,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需包含以下内容(1)项目实施背景;(2)项目主要做法;(3)项目绩效评价;(4)项目创新启示;(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申报单位 推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教育局 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