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9
为保证教师的教育思想跟上时代的步伐,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培训学习制度如下:
一、培训制度
1、新教师培训
内容:师德师风、教育法规、班主任工作以及备课、上课、撰写教案等。
形式:师徒结对、集中培训等
2、教师岗位培训
内容:师德师风、教育法规、六认真工作等
形式:集中培训、基本功竞赛等
3、骨干教师培训
目标:每年培养1—2名昆山市学术学科带头人
途径:依托教研室、教科室,学校配合。
4新课程培训
目标: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教师的需求,着重树立教师的现代教育观、现代课程观、现代教学观,具有课程意识、学生意识、开放意识、问题意识。
形式:集中培训、自主学习等
二、 学习制度
1、每二周一次理论学习,由教导处、教科室组织。
2、学习时不准迟到、早退,无辜缺席按旷工处理。
3、每次学习必须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内容要实,主持人必须认真准备。
4、 学习时要带好有关资料,认真做好笔记。
5、学习内容由教导处、教科室选择和教师个人选择相结合。
6、教师应参加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纳入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