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
为做好2017年秋季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户籍新生招生入学工作,经研究,决定进行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户籍生预报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报名入学对象
1.初中入学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年满16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
2.小学入学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批准。
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预报名办法
1.网上预报名。
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当年度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于4月28日~5月5日登录中国昆山网,点击“中小学户籍生报名”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rx.ksedu.cn进入报名系统 ,按《昆山市户籍生入学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先注册报名信息,如已在新市民报名系统中注册过的账号可直接登录使用,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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