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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6年9月2日]

1、在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在德育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中学共青团工作条例》。

2、密切配合学校党政部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开展学先进,创“三好”活动。

3、坚持不懈地对团员青年进行理想教育、法纪教育、养成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引导青年学生争做“四有”新人。

4、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面向实际、面向班级、面向学生,搞好团员的思想建设和基层支部的建设,发挥团员在青年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5、团委副书记协助团委书记搞好团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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